东乡县东塬乡东塬村和美乡村建设(二期)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东乡县东塬乡东塬村和美乡村建设二期预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东乡县东塬乡东塬村和美乡村建设(二期)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LXJS2162026021
- 招标人: 东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浩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390.2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该项目总建设面积29510.94平方米,场地硬化总面积17565.34平方米(其中活动场地及园路面积8073.6平方米,停车场面积5120.65平方米,道路提升改造约655米、面积约4371.09平方米),绿化预留面积11705.6平方米,新建排水边沟(约1.5公里),新建公厕2处、休闲构筑物四处、室外活动场地约1650平方米,停车场可停车约300辆,配建充电桩,坡坎防护栏(500米),室外雨水、照明等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的批复及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根据建质规﹝2025﹞3 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注册造价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10、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46889000001
- 标段内容: 该项目总建设面积29510.94平方米,场地硬化总面积17565.34平方米(其中活动场地及园路面积8073.6平方米,停车场面积5120.65平方米,道路提升改造约655米、面积约4371.09平方米),绿化预留面积11705.6平方米,新建排水边沟(约1.5公里),新建公厕2处、休闲构筑物四处、室外活动场地约1650平方米,停车场可停车约300辆,配建充电桩,坡坎防护栏(500米),室外雨水、照明等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的批复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390.2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2900076755362E-20260206-000028-5
东乡县东塬乡东塬村和美乡村建设(二期)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