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四河镇、雷大镇、曹务镇三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县四河镇雷大镇曹务镇三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资格预审
- 范围: 标段合同估算价:1435.000000 招标类别:施工 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305-000025-5 静宁县四河镇、雷大镇、曹务镇三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标段合同估算价:1494.000000 招标类别:施工 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305-000026-2 静宁县四河镇、雷大镇、曹务镇三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三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静宁县四河镇、雷大镇、曹务镇三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GSZP2025-0228
- 招标人: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5036.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6)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接收单位为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对上传人员进行锁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在资格预审公示结束后给予解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3703292001
- 标段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35.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305-000025-5
静宁县四河镇、雷大镇、曹务镇三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6)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接收单位为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对上传人员进行锁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在资格预审公示结束后给予解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3703292002
- 标段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94.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305-000026-2
静宁县四河镇、雷大镇、曹务镇三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6)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接收单位为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对上传人员进行锁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在资格预审公示结束后给予解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3703292003
- 标段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107.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305-000027-9
静宁县四河镇、雷大镇、曹务镇三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三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