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新城园区日光温室果蔬种植建设项目(二期)预审公告

嘉峪关市发布时间:2026-02-11来源: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城镇新城园区日光温室果蔬种植建设项目二期预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新城镇新城园区日光温室果蔬种植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2026-N-003
  • 招标人: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鑫宇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 监督机构: 其他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其他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498.62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在新城村现代戈壁农业示范园区内建设连栋日光温室1座,配备棚内保温收放系统和屋面通风收放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新城镇新城园区日光温室果蔬种植建设项目(二期)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3.2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既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申请人需提供企业近三年(2023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不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3.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申请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0月、11月、12月连续三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并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 3.7截至开标前,投标人无已立案未结案的违法欠薪案件(以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嘉峪关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推送名单》为准)。 3.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已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的,不得参与投标;申请人须对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工程项目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企业请自行在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其中“11.其他资料”内下载打印《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文件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9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出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评标现场的评定结果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2000602007330576001
  • 标段内容: 在新城村现代戈壁农业示范园区内建设连栋日光温室1座,配备棚内保温收放系统和屋面通风收放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 标段合同估算价: 498.62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2020007355715XF-20260211-0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