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独店镇登山步道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预审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台县独店镇登山步道建设项目重新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灵台县独店镇登山步道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GSWY-2025-05
- 招标人: 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灵台县体育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灵台县体育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0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项目位于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以皇甫谧针灸康养文化为依托,建设登山步道5km,道路面层采用塑胶混合面层、聚氨酯颗粒透气型面层、硅PU、木质板等软性面层,宽度为1m,配套建设信息标识、指向标示、警示标识及休息区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7)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附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6433302001
- 标段内容: 项目位于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以皇甫谧针灸康养文化为依托,建设登山步道5km,道路面层采用塑胶混合面层、聚氨酯颗粒透气型面层、硅PU、木质板等软性面层,宽度为1m,配套建设信息标识、指向标示、警示标识及休息区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0.0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826-00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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