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白银市发布时间:2025-10-31来源: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BGZJ-JS25091
  • 招标人: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思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9930.86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 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6204000607009980001001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第一标段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第二标段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第一标段安全员不少于 2人、第二标段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1人、质量员(市政公用工程)1人、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三)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建服〔2020〕29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八)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将信息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 标段编号: E6204000607009980001001
  • 标段内容: 第一标段:1、新建水平潜流人工湿约47亩,位于建设用地中心区域湿地整体呈矩形样式布置,潜流人工湿地共分60个单元,潜流人工湿地种植水生植物31200平方米,建设布水渠900米;表面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13亩,依据现状地形呈不规则形状布置于场地内部,种植水生植物8900平方米: 2、新建配水井5座,位于湿地建设用地北侧岸边; 3、新建人工湿地尾水消毒系统及尾水输水泵站等配套设施:位于湿地建设用地西侧,包括综合用房及加氯间1座,接触消毒池1座,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1座;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合同估算价: 5901.16305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0400076778337D-20251031-019213-2
    E6204000607009980001002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第一标段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第二标段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第一标段安全员不少于 2人、第二标段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1人、质量员(市政公用工程)1人、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三)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建服〔2020〕29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八)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将信息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 标段编号: E6204000607009980001002
  • 标段内容: 第二标段:1、此外新建人工湿地输水配水系统,位于靖远县污水处理厂南侧预留用地内,包括分水井1座,清水池1座,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1座,值班室1座; 2、新建输水管线约12.2千米,山体绿化输水管线5.1千米。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764.886152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0400076778337D-20251031-019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