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甘肃省发布时间:2025-06-11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
  • 范围: 1)投标人需完成二期工程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项目的方案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完成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技术交底、施工指导、其他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
  • 项目类型: 工业制造
  • 项目编号: GZ2505167-JYMYJT
  • 招标人: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 206.85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子保函,电汇
  • 项目概述: 1.招标范围: (1)投标人需完成二期工程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项目的方案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完成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技术交底、施工指导、其他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2)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新建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向兰州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铁路专用线接轨及开通所有相关手续及协调工作,并在正式投用前取得兰州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允许铁路专用线接轨及开通的相关许可。 (3)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新建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安全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 (4)投标人需设计完成铁路到发站1处,在现有银光站引出股道设置到发站,用于车列到发与编组,站线铺轨长度约4000m;设置轨道衡及附属工程;其它相关工程;并配置内燃机车一台,满足取送调车需要。
    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备案专业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铁道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可研编制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铁道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9)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统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 (10)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单位,即设计和勘察单位。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5491001001
  • 标段内容: 1.招标范围: (1)投标人需完成二期工程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项目的方案策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完成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技术交底、施工指导、其他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2)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新建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向兰州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铁路专用线接轨及开通所有相关手续及协调工作,并在正式投用前取得兰州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允许铁路专用线接轨及开通的相关许可。 (3)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新建铁路轨道衡及配套设施项目安全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 (4)投标人需设计完成铁路到发站1处,在现有银光站引出股道设置到发站,用于车列到发与编组,站线铺轨长度约4000m;设置轨道衡及附属工程;其它相关工程;并配置内燃机车一台,满足取送调车需要。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06.850000
  • 招标类别: 设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14-12620000224333349J-20250525-099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