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绿色化工(棚改)安置房(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绿色化工棚改安置房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
- 范围: 包括施工图设计、送电手续报批、图纸审查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 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 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检测、保管及安装等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绿色化工(棚改)安置房(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
-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GSHY-(2025)-065
- 招标人: 兰州新区城镇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鸿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4035.6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送电手续报批、图纸审查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工程采购范围: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检测、保管及安装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6)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22年11月至今)具有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1.4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 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1.6 拟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应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1.7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 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9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组成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所有证件、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1.10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办理入甘信息登记。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需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将备案表加盖公章邮寄至兰州市七里河区万达时代广场2号楼,并将备案表编制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2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责任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3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或电子签章)。 3.4 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出具的《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5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1.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可编制于投标文件 “其他材料”中,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2.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24〕843号)规定,符合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58489001001
- 标段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送电手续报批、图纸审查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工程采购范围: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检测、保管及安装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6)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标段合同估算价: 4035.60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20000224333349J-20251114-004318-0
E6200000600058489001001兰州新区绿色化工(棚改)安置房(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0KV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