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5年城区全民健身步行道建设项目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台县2025年城区全民健身步行道建设项目预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灵台县2025年城区全民健身步行道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市政
- 项目编号: GSFTGC2025-035
- 招标人: 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灵台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灵台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598.74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城区,该项目计划对县城碑子沟路、孙家沟路、寺沟渠等4478.8米健身步道新建和改造,配套4G全网监控摄像机2套、太阳能庭院灯19盏、绿化570平方米、挡墙272米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5309803001
- 标段内容: 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城区,该项目计划对县城碑子沟路、孙家沟路、寺沟渠等4478.8米健身步道新建和改造,配套4G全网监控摄像机2套、太阳能庭院灯19盏、绿化570平方米、挡墙272米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合同估算价: 598.7400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22700079265086Y-20250610-000012-4
灵台县2025年城区全民健身步行道建设项目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