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流域静宁县葫芦河高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渭河流域静宁县葫芦河高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 范围: 1)生态护岸工程:高界河左右岸共治理岸线长度20.9千米,其中左岸布置堤防长度10.45千米;右岸布置堤防长度10.45千米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渭河流域静宁县葫芦河高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 项目类型: 水利
- 项目编号: JNJY2025GC-026
- 招标人: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静宁县瑞恒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220.0000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 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包括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治理工程、河道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及污水收集治理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生态护岸工程:高界河左右岸共治理岸线长度20.9千米,其中左岸布置堤防长度10.45千米;右岸布置堤防长度10.45千米。布置堤顶道路总长度20.9千米,宽度3米。 (2)生态治理工程:新建生态隔离带1.4公顷。 (3)河道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对河床淤积段污染较为严重的32万立方米底泥进行清理和修复。 (4)污水收集治理工程:对沿河马坡村、主要示范村落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共计在自然村布置污水管网11.5千米,设置小型污水净化槽6个,排污标准一级B。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拟派的设计团队人员构成合理,各专业配置齐全,且满足本项目要求。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其他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主要人员须满足有关要求自行配备,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6.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3593161001
- 标段内容: 该项目主要包括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治理工程、河道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及污水收集治理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生态护岸工程:高界河左右岸共治理岸线长度20.9千米,其中左岸布置堤防长度10.45千米;右岸布置堤防长度10.45千米。布置堤顶道路总长度20.9千米,宽度3米。 (2)生态治理工程:新建生态隔离带1.4公顷。 (3)河道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对河床淤积段污染较为严重的32万立方米底泥进行清理和修复。 (4)污水收集治理工程:对沿河马坡村、主要示范村落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共计在自然村布置污水管网11.5千米,设置小型污水净化槽6个,排污标准一级B。
- 标段合同估算价: 220.000000
- 招标类别: 设计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622700079265086Y-20250224-000003-4
渭河流域静宁县葫芦河高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