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虚假侵权信息检索分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互联网虚假侵权信息检索分析服务项目
- 范围: 公开 1.5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招标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互联网虚假侵权信息检索分析服务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4
项目详情
互联网虚假侵权信息检索分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互联网虚假侵权信息检索分析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 GQQY-ZB2026030090
1.3 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
1.4 邀请范围: 公开
1.5 项目所在地区: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7 招标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平台上对投标人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标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将上报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023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等)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被列入暂停合作名单内,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互联网虚假侵权信息检索分析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任何未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1
4.1 标段名称: 互联网虚假侵权信息检索分析服务项目
4.2 标段编号: GQQY-ZB2026030090-001
招标文件获取: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8 00:00 至 2026-03-2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相关平台操作事宜可参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4.4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获取 ,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
4.5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平台上对投标人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标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将上报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023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等)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被列入暂停合作名单内,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其他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51-86790171(前台)、0851-84398719、15885014720
4.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文件递交:
4.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 为 2026-04-08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9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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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宋老师 联系电话: 18185229775
项目监督: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单元30层1号
联系人: 袁晓霞、梁秋霞、陈雯博 联系电话: 1588501472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