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医疗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食堂项目运营合作商遴选公告
- 项目名称: 毕节市医疗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食堂项目运营合作商遴选
项目详情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食堂(简称:院区食堂)位于院区核心区域,建筑面积约 3000 平方米(具体实际测量为准 ) ,现已完成装修及设备配置。为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保障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多元化膳食需求,现面向社会遴选食堂运营合作商,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食堂安全、高效、优质运营。
一、 工作原则
(一) 自愿平等,公正公开。参与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采取自愿,公平竞争,遴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 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遴选。
(三) 突出重点,择优选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择优选择符合资质的社会资本方参与。
二、 工作方式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 “ 公开、公平、公正 ” 的原则,严格按程序组织遴选、规范操作,程序具体包括:发布遴选公告、资格审查、现场竞价、中标公示、签订协议。
三、 资格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餐饮服务相关的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三) 若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 贵州公安 ”App 申请)、个人征信报告( “ 信用中国 ” 网站截图,加盖本人手印);
(四) 若投标人为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 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失信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鲜章);
(六) 具备一次性投资不低于 400 万元人民币的实力;提供银行余额或者银行授信等证明。
四、 合作方式
(一) 采取项目合作,由招标人以现有管理的资产和资源开展合作;中标方提供投资及运营所需资金,组建运营团队,产生收益双方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二) 需承接现有设备及装修,中标方须于签订合作协议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指定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400 万元 ( 其中:装修改造 1455832.72 元及设备租赁 140000 元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设施设备 2404167.28 元由中标方与原承包方协商支付)。
(三) 营业收入分成方式:招标方营业收入分成比例不低于食堂运营营业收入的 12% ;合作期间,由招标方建立收款专用账户,营业收入进入该账户,双方共同监管。根据考核结果(合同另行约定)由招标方与中标方按月进行结算。
(四) 合作期限: 8 年。
五、 报名需知
合作人需携带相关资料于 7 月 31 日至 8 月 7 日 17:00 前到我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归化街道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物业办公室;联系人:高祥东,联系电话: 15085797053 ,邮箱: 1048052674@qq.com )报名, 8 月 8 日 9:00 在毕节市汇金中心 13 楼会议室现场竞价确定合作单位。
六、 保证金缴纳
(一) 投标保证金标准: 50000 元整。
(二) 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现场报名时,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医疗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七星关区支行
银行账户: 17762000110000968
(三) 保证金处理:中标人须于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 3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投标保证金自动抵作部分装修改造费用;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完成签约,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原缴纳路径无息退还。
七、 竞价流程
(一) 报价方式。投标人现场竞价,第四条第(三)点中的营业收入分成比例为基础报价,每次竞价幅度为营业收入分成比例递增 0.1% ,直至确定最高报价。
(二) 结果公示。根据竞价结果,依规对中标结果公示 3 天。公示期间,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处理收到的投诉或质疑。
(三)复议渠道及时限 1. 申请时限:若对本次遴选结果存在异议,可自遴选结果公布之日起 3 天内,向大健康集团公司纪委提出复议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 申请方式申请人可将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邮寄(邮寄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 5 号 洪山财富中心 13 层大健康集团公司纪委;联系电话: 0857-8221769 ,邮箱: bjytjwb@163.com )或当面提交至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 5 号 洪山财富中心 13 层大健康集团公司纪委。申请书需详细说明复议请求、事实与理由,并附上能证明自身主张的相关材料。 3. 受理与审查:大健康集团公司收到复议申请后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全或表述不清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八、协议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后,中标方在中标通知发出后的 3 天内与毕节市医疗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谈并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