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顺市发布时间:2026-03-24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P52040020260001MI

二、项目名称: 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二次) 205632880.0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市东路 91520400709677510Y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二次) 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二次) 本市辖区内凡参加当年安顺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29号)、《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关于统一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黔医保发〔2025〕16号)、《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安医保发〔2020〕61号)、《安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医保领办发〔2024〕1号)。 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条件及程序由采购人单方制定 人员配备应符合医疗大病保险的相关规定满足40人(其中医学背景的不少于60%,财务专业不少于2人,计算机专业不少于1人),县(区)配备人员32人,市本级配备人员8人,市、县两级医保大病保险服务点配备人员由医保局统筹安排;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承成、邱红明、贺雷、庄广峰、徐明春、姜志祥、孟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0

七、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投标总金额:¥:20563.288万元(投标报价盈利率1.8%)得分:96.38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 投标总金额¥:20563.288万元(投标报价盈利率1.5%)得分:91.28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投标总金额:¥:20563.288万元(投标报价盈利率1.8%)得分:70.38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顺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北山路11号

传 真: **

采购单位联系人: 徐章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85744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郊路92号

传 真: **

采购代理联系人:刘宇

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083152294

文件预览: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