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柳川镇镇江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除红色遗产保护和展示区及吊桥部分)(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黔东南州发布时间:2023-07-18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剑河县柳川镇镇江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除红色遗产保护和展示区及吊桥部分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剑河县柳川镇镇江村
  • 规模: 1、红军过剑河红色文化综合体:(1)场平工程:土石方开挖91444.1m³,填方109204.8m³,砌挡土墙10308.6m³、河面护面墙1073.77m³;(2)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9728.96㎡,其中新建学员宿舍楼5栋共6223.86㎡(1#楼为2762.41㎡,2#楼为2758.97㎡,3#、4#、5#楼均为234.16㎡)、综合楼3259.95㎡、服务中心245.15㎡;(3)附属工程:含里格搭浮桥广场1080㎡、红军抢滩登陆体验区650㎡、运动区1500㎡、红军反阻击战模拟区1600㎡、红色文化展示区1700㎡、红军过黔东南事件轴230.6㎡、五四战旗广场2400㎡、入口广场1138㎡、凯寨战斗及大广坳战斗纪念场地、道路2185.14㎡、停车场1410㎡、绿化、红色阵地监控和智能化建设、强弱电等;(4)村级阵地改造:改造原有建筑(含食堂)931.88㎡,配套建设停车场及活动广场1550.52㎡、道路690㎡、挡墙108.87㎡以及绿化等;(5)设备设施采购:购置污水处理设备、体验红军训练船、体验红军摆渡船、水上运动设备、家具家电、床上用品等。2、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含电信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厕所改造提升、过街便桥等。3、红色遗产保护和展示区:含毛主席送衣纪念广场594㎡、送毛衣故事馆400㎡、体验步道5000m、红色文化主题广场395㎡、宜居农房改造200户、产业路14000㎡、消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标识系统等。4、吊桥:修建吊桥1座,单跨78米,全长139.1米,净宽3米
  • 范围: 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设计范围内全部地质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含岩土工程设计);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工作;施工: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剑河县柳川镇镇江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的除红色遗产保护和展示区及吊桥部分,本次招标部分建设内容为:1、红军长征过剑河综合体:(1)场平工程:土石方开挖91444.1立方米,土石方回填109204.8立方米,挡土墙10308.6立方米,河岸护面墙1073.77立方米,综合管线预埋1303立方米,外电接入工程1项。(2)主体广场工程:红军渡码头1550平方米,里格搭浮桥广场1080平方米,红军抢滩登陆体验650平方米,运动区1500平方米,红军反狙击战模拟区1600平方米,红色文化展示区1700平方米,红军过黔东南事件轴230.6米,凯寨战斗纪念场地1项,大广坳战斗纪念场1项,五四战旗广场2400平方米,入口广场1138平方米。(3)建筑工程:9728.96平方米,其中新建学员宿舍楼5栋共6223.86㎡(1#楼为2762.41㎡,2#楼为2758.97㎡,3#、4#、5#楼均为234.16㎡)、综合楼3259.95㎡、服务中心245.15㎡。含主体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4)装修工程:9728.96平方米,含主体装修、设备采购(购置体验红军训练船、体验红军摆渡船、水上运动设备、家具家电、床上用品等)、采暖工程。(5)污水处理设备。(6)附属工程:道路工程2185.14平方米,停车场工程1410平方米,绿化工程1项。(7)专项工程:智能化建设1项。(8)村级阵地中心改造:改造建筑(包含食堂)931.88平方米,停车场及活动广场1550.52平方米,道路工程690平方米,绿化工程1项,挡土墙108.87立方米。2、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含电信工程、垃圾处理、厕所提升高职、过街便桥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剑河县苗乡圣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剑河县柳川镇镇江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E52262920230002QA 2023年07月11日 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结果于 2023年07月13日 2023年07月17日 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人: 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0.98
工期(服务期): 365
中标说明: 勘察部分报价: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后下浮40%计取;设计部分报价: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后下浮40%计取;施工部分报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2%
工期说明: 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6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招 标 人: 剑河县苗乡圣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俊成恒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志鹏 联 系 人: 龙施俊
电 话: 18385678948 电 话: 18685566870
文件预览: 中标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