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农村公路第二轮(2024~2026年)市场化养护服务SCYH-02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黔南州农村公路第二轮20246年市场化养护服务SCYH02标段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南州境内
- 范围: 2.1 黔南州农村公路第二轮(2024~2026年)市场化养护实施范围包括全州12个县(市)地方管养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组道,总里程约25100km,具体实施里程以各县(市)下达的养护清单为准 ; 黔南州农村公路第二轮(2024~2026年)市场化养护实施范围内的日常保洁服务和小修保养的外业和内业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02
项目详情
黔南州农村公路第二轮( 2024 ~ 2026 年)市场化养护服务SCYH-02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黔南州深化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黔南委办字 [2022] 75 号)的要求,为持续将全州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黔南州农村公路第二轮( 2024 ~ 2026 年)市场化养护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黔南州交通运输局以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交发 (2023) 109 号) 同意实施 , 建设资金来自省、州、县(市)三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 根据通知要求 招标人为 黔南州 交通建设养护发展中心,项目业主为黔南州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养护中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 ,招标代理为 贵州智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黔南州农村公路第二轮( 202 4 ~ 202 6 年)市场化养护 实施范围包括 全州 12 个县(市)地方管养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组道,总里程约 25100km ,具体实施里程以各县(市)下达的养护清单为准 。 养护内容包括日常保洁和小修保养的外业和内业工作, 其中:
日常保洁外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查、路面清扫、排水设施清理、桥隧涵清理、公路路域除草、行道树修剪、交安设施清洗等。
小修保养外业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清除边坡塌方、路基、路面、交安设施损坏修复 补漆 ,桥隧涵局部修理更换、绿化补植补种 刷白 ,公共服务设施维修等。
内业 服务 资料包括:按规范标准、省州要求及《黔南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标准化手册(试行)》编制更新 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并 上报存档 。
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境内。
2.2 招标范围
黔南州农村公路第二轮( 202 4 ~ 202 6 年)市场化养护 实施范围内的 日常保洁 服务和 小修保养的外业和内业工作 。
2.3 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3 年。
SCYH-02 标段 : 黔南州平塘县、罗甸县、惠水县、长顺县等地方管养的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组道的日常保洁和小修保养的外业和内业工作,养护实施约 9758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1. 3 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满足如下条件:
项目经理: 工程相关专业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类 。
项目总工: 工程相关专业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类, 具有 5 年以上公路建设或养护工作经验 。
3.1. 4 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 贵州省公路局 或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 C 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结果 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 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 2020 〕 69 号)的规定,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对应引用:
( 1 )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贵州省最新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贵州省最新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领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 2 )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贵州省最新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 3 )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 4 )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次招标对应的专业评价为 “ 养护工程专业 ” (贵州省最新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视为 “ 养护工程专业 ” ),当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招标对应专业的其他专业评价等级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贵州省交通主管部门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
( 5 )无上述机构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A级对待;
b.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 B 级对待;
c. 仅有 1 次达到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 2 次达到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的,按 C 级对待;
d. 发生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超过 1 次的,或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超过 2 次的,或直接定为 D 、 C 级不良记录合计 2 次的,按 D 级对待。
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须符合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
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ggzy.guizhou.gov.cn )获取招标文件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登记 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5 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在不同标段内填报 的人员 可以重复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 将依次取消其中标金额相对较小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资格 ,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序递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 4 年 01 月 02 日,每日上午 00:00 时至下午 23 : :59 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 / 市中心)网上获取(贵州省一张网平台: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
5.2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01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一张网平台: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guizhou.gov.cn/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黔南州)(网址: https://ggzy.qiannan.gov.cn/ )上发布 。
7. 其他
首次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
理入场登记和 CA 证书(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通用),然后才能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
8. 投诉与举报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 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 2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
存在利害关系;
( 3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 4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
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
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
项);
( 5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 6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10 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 1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 2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 3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
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
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 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 2 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招 标 人):黔南州交通建设养护发展中心
地 址:都匀市剑江中路 2 号
异议受理电话: 0854-8245488
监督部门: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基建科
地 址:都匀市剑江中路 2 号
电 话: 0854-8242843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黔南州交通 建设养护发展中心
地 址:都匀市剑江中路 2 号
联 系 人: 王 先生
电 话: 0854-82 45488
招标代理: 贵州智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水口寺街道月亮路月亮岩商住 5 楼 2 单元 1 层 3 号
联 系 人: 胡 先生
电 话: 15121520726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