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第二小学综合楼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晴隆县第二小学综合楼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晴隆县第二小学校园内
- 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3011.94平方米,其中:扩建教学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876.95平方米、新建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134.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
- 范围: 2.1建设地点:晴隆县第二小学校园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为3011.94平方米,其中:扩建教学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876.95平方米、新建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134.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 ; 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等)、施工(包含施工、竣工交付、竣工验收、竣工交付、工程保修、维修等相关全部内容,负责配合业主通过住建、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或相关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配合业主通过消防、施工、运行、调试等专项审查及相关验收;并配合业主完成本项目内其他专项审查和验收等全部内容
项目详情
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晴隆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晴隆县第二小学综合楼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进行招标,并于2026年03月17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420260000WU001001
标段(包)名称:晴隆县第二小学综合楼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晴隆县教育局
开标时间: 2026-03-17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世纪创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75.79 | 报价: | 设计部分以陆万陆仟元整(¥66000.00元)作为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部分以捌佰叁拾陆万元整(¥8360000.00元)作为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陈波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6201703520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65.67 | 报价: | 设计部分以贰万陆仟捌佰元整(¥26800.00元)作为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部分以捌佰贰拾伍万元整(¥8250000.00元)作为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陈福宝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6201700142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卓凌建设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64.6 | 报价: | 设计部分以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169800.00元)作为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部分以捌佰贰拾捌万玖仟元整(¥829000.00元)作为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周明春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20202107177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公 示 期: 2026-03-19至2026-03-2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间,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投标人应请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人或代理结构答复不满意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7611269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