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村 BA”安全设施设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黔东南州发布时间:2026-01-12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贵州村BA安全设施设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台盘乡台盘村
  • 规模: 建设村级微型消防站2座;建设DN200消防给水管网1587m;消防“大水网”(DN100—DN150)建设4767m,配套建设消防水池2座(单池容积100m³和200m³各一座);强弱电管网敷设开挖长度1.08公里;安保及应急管理系统等建设
  • 范围: 建设村级微型消防设施2座、“大水网”建设5000m,配套建设消防水池3座(单池容积100m³),同步敷设DN200球墨铸铁消防水管网1500m;强弱电管网敷设1.08公里;安保及应急管理系统建设。(1)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工作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2)施工部分: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台江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522600202500065H001001贵州“村 BA”安全设施设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于 2026年01月09日13时3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宇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评审得分: 92.6分
投标报价: 设计报价:按照根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取费依据取费计价后下浮40%。施工报价:(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工程)最终计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贵州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年版)等五部定额计价不下浮。工程承包总价=设计报价+施工报价。
投标工期: 240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孙孟桔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6201717902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城国建(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 84.02分
投标报价: (1)工程设计部分:工程设计费:设计部分按照根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取费依据取费计价后下浮40%。(2)工程施工费:施工部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工程)最终计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贵州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年版)等五部定额计价不下浮。(3)工程承包总价=设计报价+施工报价。
投标工期: 240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周小锐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 52 2016 2018 1335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小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乙级。
评审得分: 81.02分
投标报价: (1)工程设计部分:工程设计费:设计部分按照根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取费依据取费计价后下浮40%。 (2)工程施工费:施工部分(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工程)最终计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贵州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年版)等五部定额计价不下浮。(3)工程承包总价=设计报价+施工报价。
投标工期: 240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黄倩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 2019 202026539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01月13日 2026年01月15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贵州台江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8212273209
招标代理机构: 黔东南州华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585373333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台拱镇翁你东路10号 1331045085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备注说明: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