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台江县发布时间:2024-10-16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台江县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
  • 规模: 本项目对萃文社区、秀眉社区、文昌社区,涉及户数1732户(其中:2023年1202户,2024年530户),工程内容包括小区停车位50个、供水管网5630m、排水管网7000m、消防设施10套、路灯照明50盏、屋面防水改造10900平方米、安防配套设施32套、老幼托养中心1座、门面改造5000平方米、汽车充电桩20个,电动车充电桩120个电梯安装等配套基础设施
  • 范围: 台江县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522630202400054X001001台江县城镇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已于 2024年10月14日13时2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宇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92.96分
投标报价: 设计部分: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标准计算,下浮40%;施工部分:按照《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标准》(2016版)等计价标准、不下浮。
投标工期: 730天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项目负责人: 李飞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5201628791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评审得分: 83.85分
投标报价: 设计部分: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标准计算,下浮40%;施工部分:按照《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标准》(2016版)等计价标准、不下浮。
投标工期: 730天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项目负责人: 张润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7201809755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嘉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79.39分
投标报价: 设计部分: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标准计算,下浮40%;施工部分:按照《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标准》(2016版)等计价标准、不下浮。
投标工期: 730天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项目负责人: 陈成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9202033538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10月17日 2024年10月21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18375280348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985559779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贵州省台江县行政中心县人大办公楼二楼 0855-5322924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