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2026年等外公路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雷山县2026年等外公路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
- 规模: 等外公路改造7条21.93公里,改造县内农村等外公路路基、路面,对道路排水、防护、涵洞新建与修缮,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等,将等外公路路基进行优化,提高承载能力;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对公路路面进行硬化,增强路面平整度与耐久性。完善交通安全标识、标线,提升行车安全性。具体如下:(一)柳乌桥至高枧等外级公路改造,3.711公里。(二)丛木至肖家等外级公路改造,5.353公里。(三)七公里至乌迭等外级公路改造,1.012公里。(四)路口至张海茶叶基地等外级公路改造,2.153公里。(五)也改至小寨等外级公路改造,2.546公里。(六)万亩林至高庄等外级公路改造,5.716公里。(七)路口至苦里冲茶场等外级公路改造,1.439公里
项目详情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雷山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的 E52263420260000L6001001雷山县2026年等外公路改造工程 已于 2026年02月24日09时3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99.78分 |
| 投标报价: 13367623.36元 |
| 投标工期: 300日历天 |
| 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2010]65 号) |
| 安全目标: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李帮东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3201835739 |
| 企业业绩: 1、X42B花恰至大坝等5条公路路面改造工程;2、G551凯里重安江至洪水塘公路(大风洞至炉山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99.76分 |
| 投标报价: 13381685.64元 |
| 投标工期: 300日历天 |
| 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2010]65 号) |
| 安全目标: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吴谋春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20202102274 |
| 企业业绩: 1、锦屏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锦屏县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旭建投(贵州)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99.7分 |
| 投标报价: 13422903.81元 |
| 投标工期: 300日历天 |
| 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2010]65 号) |
| 安全目标: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刘晓斌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7201800393 |
| 企业业绩: 1、务川县2023年第一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标;2、都匀市Y027奉合至大定公路(贵南铁路占用段K0+000一K12+060)路面修复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02月26日 至 2026年02月28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 雷山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13595592906 |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212264303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雷山县交通运输局 、 雷山县 、 0855-3331327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