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湄潭县发布时间:2024-04-16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湄潭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湄潭县黄家坝街道
  • 规模: 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30000.00亩(其中:新建10000.00亩、改造提升20000.00亩); 2.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759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为6271.76万元,临时工程费125.43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范围: 2.1建设地点:湄潭县黄家坝街道、湄江街道、抄乐镇、天城镇; 2.2建设规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30000.00亩(其中:新建10000.00亩、改造提升20000.00亩); 2.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759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为6271.76万元,临时工程费125.43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湄潭县农业农村局 湄潭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52032820240001VI001001) 已于 2024-04-16 10:00:00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湄潭茶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56804337.98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4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罗飞

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黔2521921015220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6.14

第二中标候选人: 遵义润升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56828500.84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4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王义波

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17201812439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8.53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利水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56788129.23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4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许涛

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造师,贵1512019202001965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8.02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4-16 2024-04-19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湄潭县农业农村局 19885063937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凯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086059992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蒲东路9号 、联系电话 2758804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