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湄潭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总承包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630WP的单晶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工商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共计约18.19万m2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37.20MW ; 1)本工程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设备设施、并网点设备改造、通信、计量、监控等工程所涉及的设计、建筑、安装、试验、消防、调试、并网、试运行、竣工验收、生产准备所必须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库管等工作;(3)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完成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施工过程的相关协调工作;(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电网新能源并网调度要求,负责电站并网涉及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并网方案等评审、并网资料准备及审查、设备带电调试、并网调试运行意见书办理,并在正式运行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并网测试及仿真验证、涉网全部手续办理,协助建设单位协调办理涉及行业 相关部门手续办理等问题;(5)负责组织第三方检测、质量监督,并承担相应费用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湄潭家佳禾科技有限公司 的 湄潭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EPC)(E52032820260000HG001001) 已于 2026-03-19 09:00:00 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诚至瓴宇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 (新能源发电) 设计乙级
投标报价 : 145720726.00元(其中施工建安工程费下浮率4%,设计费下浮率52%)
质量: 必须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
安全目标 : 满足有关规范要求,经主管部门检查优良率达 80%以上,无“不合格”等次。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7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任利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16201702083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5.79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启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 (新能源发电) 设计乙级
投标报价 : 144375018.00元(其中施工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设计费下浮率60%)
质量: 必须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
安全目标 : 满足有关规范要求,经主管部门检查优良率达 80%以上,无“不合格”等次。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7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李克超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13201304133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76.28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都晟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 (新能源发电) 设计乙级
投标报价 : 148934229.50元(其中施工建安工程费下浮率2%,设计费下浮率50%)
质量: 必须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
安全目标 : 满足有关规范要求,经主管部门检查优良率达 80%以上,无“不合格”等次。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7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张莉莉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222262641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70.3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19 至 2026-03-24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湄潭家佳禾科技有限公司 ( 18311613141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3312349233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湄潭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 : 湄潭县湄江街道中山东路5号 、联系电话 : 13765232618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