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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剑河县苗乡圣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的
E522629202500028Y001001剑河县“金钉子”地质遗迹保护与科普研学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已于
2025年06月17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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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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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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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93.7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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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一、设计部分: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取费后下浮35%;二、施工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后下浮3%;三、本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357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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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包含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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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 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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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陈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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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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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62017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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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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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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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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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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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83.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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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一、设计部分: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取费后下浮35%;二、施工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后下浮3%;三、本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357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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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包含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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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 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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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陈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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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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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7202019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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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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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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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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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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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79.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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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一、设计部分: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取费后下浮35%;二、施工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后下浮3%;三、本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357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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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包含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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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 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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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袁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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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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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52016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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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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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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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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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6月18日
至
2025年06月20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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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剑河县苗乡圣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918505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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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泓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00855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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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剑河县
、
0855-5369330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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