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2026年邓家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习水县2026年邓家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水县桑木镇境内
- 规模: 本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80.31h㎡,其中,村庄绿化2.08h㎡;经果林21.62h㎡,石坎梯田74.73h㎡,封禁治理1581.88h㎡; 2.3合同估算价:8403492.53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水县桑木镇境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80.31h㎡,其中,村庄绿化2.08h㎡;经果林21.62h㎡,石坎梯田74.73h㎡,封禁治理1581.88h㎡; 2.3合同估算价:8403492.53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习水县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的 习水县2026年邓家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E52033020260000MA001001) 已于 2026-02-27 09:00:00 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 8080307.76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8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景评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贵2522019202007244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2.92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共筑未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 8089911.65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8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付金平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贵2522013201406829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0.44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鸿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 8100029.35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8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秦圆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贵2522017201805800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79.38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2-28 至 2026-03-03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习水县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14785731966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鹏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8385258064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习水县水务局 (地址 : 习水县杉王街道办事处红二路水务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 : 0851-23261017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