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中心城区河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铜仁市中心城区河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铜仁市中心城区河东片区
- 规模: 改扩建污水总管长54660m及附属设施,其中:截污干管球墨铸铁K8DN500长3354m,球墨铸铁管K8DN600长2219m,球墨铸铁管K8DN800长2504m。市政主管球墨铸铁管DN500长11166m,球墨铸铁管DN600长4117m。市政支管PE管DN300长2490m,球墨铸铁管DN400长5810m。入户管UPVC管DN100-DN150长23000m
- 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完成工程勘察至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服务工作(提供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完成工程初步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服务工作(含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后续技术服务等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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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的铜仁市中心城区河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E52060220260000JW已于 2026年02月27日 09时30分 在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臻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测量)乙级 |
| 评审得分: 89.91 |
| 设计服务费报价: 根据《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价标准,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对应费用下浮5%作为结算依据 |
|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标准 |
| 设计服务期: 4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游艳云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黔高2360053000102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铜仁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水文地质勘察)乙级 |
| 评审得分: 79.21 |
| 设计服务费报价: 根据《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价标准,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对应费用下浮1%作为结算依据 |
|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标准 |
| 设计服务期: 4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杨爱青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215200176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评审得分: 63.45 |
| 设计服务费报价: 根据《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价标准,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对应费用下浮8.6%作为结算依据 |
|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标准 |
| 设计服务期: 4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王溯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43300749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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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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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年02月27日 至 2026年03月02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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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19085393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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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桦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85640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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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6-5282183)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