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巴拉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雷山县发布时间:2024-02-07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雷山县巴拉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雷山县西江镇
  • 规模: 一是骨干输配水工程:改造渠道253.48km,新建灌溉主管69.6km;二是骨干排水沟工程:改造排涝渠15.47km;三是骨干渠(管)、沟系建筑物工程:1座;四是用水量测工程:箱式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测速箱(X400)2套、人工观测水尺23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监测站点150个;超声波管式流量计监测站点27个;五是信息化工程:雷达流量监测系统1套、量水堰测量方式监测站2套。解决灌溉面积为6.20万亩,其中新增恢复灌溉面积5.0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11万亩
  • 范围: 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等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雷山县水务局 E52260020240000B7001001雷山县巴拉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已于 2024年02月07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
投标报价: 以批复概算中所列的勘测设计费为基数下浮21%
工期说明: 方案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满足业主时间进度要求
质量: 必须满足《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 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设计服务期: 30
项目负责人: 姬志军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水利水电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A201909010900127
企业业绩: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漳州市平和县城多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EPC+0)、威宁县板底乡雄安片区蔬菜高标准基地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安顺市关岭县蚂蟥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威宁自治县2019年蔬菜产业易地扶贫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给排水工程标段二(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铜仁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测量)乙级
投标报价: 以批复概算中所列的勘测设计费为基数下浮20%
工期说明: 方案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满足业主时间进度要求
质量: 必须满足《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 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设计服务期: 30
项目负责人: 李星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高2160053000009
企业业绩: 贵州省铜仁市 2023 年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3 标段官舟灌区实施方案设计、贵州省铜仁市 2024、2025 年 松桃县长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设计项目、贵州辰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铜仁市碧江区大梁河板栗园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助察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
投标报价: 以批复概算中所列的勘测设计费为基数下浮20.8%
工期说明: 方案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满足业主时间进度要求
质量: 必须满足《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 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设计服务期: 30
项目负责人: 王敬静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高201640758
企业业绩: 贵州省贵定县五道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贵州省惠水县雅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2 年)、贵州省都匀巿匀南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2 年)、罗甸县蒙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独山县独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建)实施方案、罗甸县云干、八总片区农村供水水源取水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2月08日 2024年02月18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雷山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18744836050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985818591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雷山县 0855-3333130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