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鸿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隆安宝塔实验小学) 保安室及等侯区等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鸿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隆安宝塔实验小学保安室及等侯区等建设项目的
- 概况: 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隆安宝塔实验小学)保安室及等侯区等建设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NNZC2025-C2-230115-GXHJ 2.项目名称: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隆安宝塔实验小学)保安室及等侯区等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5.最高限价:2625258.36元 6.采购需求:1.校门外等候区平整及硬化,面积8200平方米;2.校门内等候区钢架结构风雨棚,面积60平方米;3.新建保安室1间,面积30平方米;4.挡土墙230米、安全护栏46米、铁艺栏杆围墙190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0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隆安宝塔实验小学) 保安室及等侯区等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0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NZC2025-C2-230115-GXHJ
项目名称: 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隆安宝塔实验小学) 保安室及等侯区等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 2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隆安县城厢镇中心小学(隆安宝塔实验小学) 保安室及等侯区等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校门外等候区平整及硬化,面积8200平方米;2.校门内等候区钢架结构风雨棚,面积60平方米;3.新建保安室1间,面积30平方米;4.挡土墙230米、安全护栏 46 米、铁艺栏杆围墙 190 米。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如有): 2625258.36
合同履约期限: 90日历天
本标项(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485&articleId=YC7G9D0G7vy0lVuBctEeAw== 3.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隆安县教育局
地 址: 广西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
项目联系人: 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0771-652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鸿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1105号
项目联系人: 黄梅丽
项目联系方式: 0771-3861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