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县数智城市大管家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寨县数智城市大管家一体化项目
- 规模: 8448.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2.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9.57万元,预备费146.12万元,存量资产有偿使用费5140.35万元,建设期利息240.00万元 ; 5559.56万元(包括项目车辆设备,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备及大管家系统硬件设备等更新重置
- 概况: XYLZG25-001项目名称:鹿寨县数智城市大管家一体化项目二、采购需求:1、建设内容负责城市大管家信息平台建设、园林工程(行道树补栽)、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灯箱广告位建设、购买洗扫车、压缩车、勾臂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洒水车、高空作业车等设施设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6
项目详情
|
湖南骁禹咨询
有限公司关于
鹿寨县数智城市大管家一体化项目
(
项目编号:
XYLZG25-001
)
的公开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YLZG25-001
项目名称:
鹿寨县数智城市大管家一体化项目
二、
采购需求:
1
、建设内容
负责城市大管家信息平台建设、园林工程(行道树补栽)、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灯箱广告位建设、购买洗扫车、压缩车、勾臂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洒水车、高空作业车等设施设备。
初始总投资规模为
8448.8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422.8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99.57
万元,预备费
146.12
万元,存量资产有偿使用费
5140.35
万元,建设期利息
240.00
万元。特许经营期内设施设备的更新重置费用未计入首轮总投资规模中,后续更新重置投资为
5559.56
万元(包括项目车辆设备,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备及大管家系统硬件设备等更新重置)。
2
、运营内容
(
1
)
数智城市大管家平台(一网统管系统),
建立
面向未来城市发展需要的数智化运行治理中心
。
(
2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护栏清扫,生活垃圾清运,果皮箱、垃圾桶日常清洗维护、破损更换,公厕、垃圾中转站管护,以及应急管理服务,及时整改和升级环卫设施内容。(
3
)城区公共绿地、小游园、公园、广场等地的绿化养护(不含工程性园林绿化作业)。(
4
)城区市政路灯、路灯控制箱、路灯专用变压器配电房和管理房、城市路灯照明所有的附属设施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含能源托管),以及村屯、集镇立杆式太阳能智慧路灯、壁挂式太阳能智慧路灯运营维护。(
5
)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理的鹿寨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鹿寨县汇一联商务楼及鹿寨县财政局办公楼提供物业服务,同时负责鹿寨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和鹿寨县汇一联商务楼的能源托管。(
6
)城区垃圾分类宣传、设置垃圾分类亭(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等内容,保障政府相关考核。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纸张、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物进行集中回收,实现资源的循环使用。(
7
)其他运营内容:
1
)灯箱广告运营,
2
)节庆氛围营造。
详见《采购需求》。
三、预算金额(万元):
4349.81
万元
/
年,
25
年共计
108745.25
万元
四、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建设期同步运营。
五
、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5.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中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经营者的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具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及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和承诺函)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开标时。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5.1.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1.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六、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止
,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柳州
)]
(
ggzy.jgswj.gxzf.gov.cn/lzggzy/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0
元。
八、开标有关信息:
1 、投标文件应通过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柳州 )] ( ggzy.jgswj.gxzf.gov.cn/lzggzy/ )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12-31 09:20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单位将拒解密投标文件。
2
、开标地点:广西柳州市龙湖路
13
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
4
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区(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3
、投标人代表须参加现场开标,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
”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
CA
”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
CA
”
APP
下载)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柳州
)]
(
ggzy.jgswj.gxzf.gov.cn/lzggzy/
)网上开标子系统在截标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验证。现场投标解密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解密。
4
、投标人代表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9
时至
9
时
30
分到
达开标室完成现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解密。
注意:以
“桂交易移动
CA
”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
CA
”证书解密,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
CA
证书解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
http://ggzy.jgswj.gxzf.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柳州
)
(
http://ggzy.jgswj.gxzf.gov.cn/lzggzy/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十、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人信息
名称: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
59
号
项目联系人:赖发壬
项目联系方式:
1557730131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骁禹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佑母塘路
799
号钰龙天下佳园
3
栋
2101
项目联系人:周紫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