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重)成交公告

来宾市发布时间:2025-04-08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信和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重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LBZC2025-C3-990042-GXXH

二、项目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292666.99(元) 广西舜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5号佛岭花园小区配套用房3栋一层109,二层209、210、21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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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重)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重) 档案管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有:案卷检查接收;诉讼文书材料排列顺序;增加、补漏案件材料增加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系统上打印材料放入案卷中);打印封面卷皮、打码编页、档案扫描、案卷装订、档案著录、图像质检、数据备份刻盘。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商务条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符合采购人服务需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健(自行组建),陈振途(自行组建),黄光玉(自行组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7340.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供应商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要求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0.69。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来宾市兴宾区傍山一支路,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0772-4855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来宾市迎宾路北443号嘉信国际写字楼13楼1301室

联系方式: 0772-2128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宇杰

电 话: 0772-212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