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前期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扶绥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前期技术服务
- 概况: ZZDZB2023-030项目名称:扶绥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前期技术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元采购需求:扶绥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前期技术服务1项
项目详情
一、
项目编号:
ZZDZB2023-030
二、项目名称:
扶绥县
“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前期技术服务
三、
中标候选人
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
投标报价
:2985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
投标报价
:2996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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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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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扶绥县
“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前期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
详见
招标
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详见
招标
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提交扶绥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达到施工图设计)所有成果资料,实施方案(达到施工图设计)经崇左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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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示。
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3.
投诉受理部门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71-7510776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
人信息
名
称:
广西扶绥富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园湖路
1号福苑小区16号楼1064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
韦工
0771-7580583
2.
招标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咨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
91号(青山训练基地内)3号楼2201号房
联系方式:周工
0771-567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