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新能源勤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重)成交公告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5-10-16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新能源勤务用车租赁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NNZC2025-C3-020094-GXGN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新能源勤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新能源勤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重) 数量:40 预算金额(元):13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新能源勤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其中:紧凑型SUV:20辆;微型纯电车:20辆;具体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NNZC2025-C3-020094-GXGN

二、项目名称: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新能源勤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 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 : 1330000 ( )

广西兴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 31

2. 废标结果 :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 - 新能源勤务用车租赁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新能源勤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重)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凤姣,余廉,甘得明(第 1 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参考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类),并以成交金额为基价计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采购代理费。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76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综合得分 68.75 分。

2.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 8

联系方式: 0771-261391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 6-1 号南湖翠苑 4 0431A 号、 0431B 号、 0431C

联系方式: 0771-572558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0771-572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