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集疏运及路网配套项目(拥平至马旦道路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平南县集疏运及路网配套项目拥平至马旦道路工程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3
项目详情
| 平南县集疏运及路网配套项目(拥平至马旦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4270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平南县集疏运及路网配套项目(拥平至马旦道路工程) 已 由 《 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 于 平南县拥平至马旦 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 2020〕8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平南兴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为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广西平南兴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三维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工程名称:
平南县集疏运及路网配套项目(拥平至马旦道路工程)
2.2招标
编号:
E4508002851004270001
2.3建设地点:
平南县镇隆镇
2.4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
4.472km
,全线按照二级公路设计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8.5米/10米,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度8米/9.2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
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
2.
6
招标范围
路线起点
位于镇隆镇拥平村附近,与国道
G241
(
迎宾大道
)
及平
南南高铁站进站大道平面交叉口相接,顺接进站大道向西布线,终点于镇隆镇马旦村桂东南服饰商贸城与木乐镇交界位置,
途经
拥平村、铺面、马旦村。
路线全长
4.472km,全线按照二级公路设计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10米,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度8米/9.2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3788.00
万元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
1)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
3)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
施工
总承包
二
级资质以上(含
二
级)
;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
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
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企业,不可对本工程投标。 3. 6信誉要求: ( 1)最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
||||||||||||||||||||||||||||||||||||||||||||||||||||
|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 00:00 时至2025年12月03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贵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0.72.47.5:18080/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0.72.47.5:18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及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
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
http://zfcg.czj.gxgg.gov.cn/
)
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5年11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