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东安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苍梧县东安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苍梧县木双镇
- 规模: 开展东安江(含其支流木双河)木双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及挡墙工程、生态步道工程、河道清淤清障工程、生态公园工程、汽车营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污水收集工程、生态净化工程、生态沟渠工程、文化建设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
- 范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梧县东安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2021)1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解决,项目法人为苍梧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苍梧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提供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同时协助招标人获取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文件的批复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5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苍梧县东安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苍发改〔
2021〕176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项目法人为
苍梧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人为
苍梧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苍梧县木双镇
。
工程规模:
开展东安江(含其支流木双河)木双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及挡墙工程、生态步道工程、河道清淤清障工程、生态公园工程、汽车营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污水收集工程、生态净化工程、生态沟渠工程、文化建设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
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提供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同时协助招标人获取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文件的批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
(1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丙
级
及以上
;(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或水利行业(
河道整治
)专业
丙
级
及以上
资质,具有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