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绕城线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绕城线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4-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5-17
项目详情
| 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绕城线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2061001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
——绕城线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已由
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发改字【
2020】155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
为
灌阳县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灌阳县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通道)、公路防护、排水和附属设施、公路环保和景观绿化、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
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
灌阳县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顺接城北大道,与新建县道
498支路形成十字交叉,起点桩号为K0+000,往南于K2+100处与灌阳互通匝道出口相交,终点接上国道G241,终点桩号为K4+236.440,建设总长度4218.37m,道路路基宽24.5m,具体技术指标以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计划工期:
7
个月。
2.4 招标范围 : 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 ——绕城线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通道)、公路防护、排水和附属设施、公路环保和景观绿化、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的施工(各项技术指标 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项目总投资
:
约
7221 万元;
2.6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
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
以上资
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施工企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
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
5 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
2017
年
4
月
1
日至今
)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
4公里(含4公里)以上二级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业绩,且合同金额大于7
000
万元。(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信用评价等级为
C级(含)以上的企业,方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交建管发〔
2016〕
59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
施工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
3.6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职称
,
具备
一
级及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
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类人员”B
类证书
),
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
投标人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
每年均盈利,且
2020
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0
%。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
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标人不接受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
||||||||||||||||||||||||||||||||||||||||||||||||||||
|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5日 00:00 时至2022年05月17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投标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投标预备会时间:/,集中地点:/。 | |||||||||||||||||||||||||||||||||||||||||||||||||||||
| 6.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 |||||||||||||||||||||||||||||||||||||||||||||||||||||
|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桂林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
|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 6.3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zbtb.gxi.gov.cn:9000/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glggzy.org.cn/
)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2年04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