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3平桂民田至沙田段公路改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平桂民田至沙田段公路改建工程标段施工
  • 范围: 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内容。(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5最高投标限价:1489.5951万元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表(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概况: S503平桂民田至沙田公路改建工程位于贺州市平桂区境内,项目起点位于沙田镇民田村南侧(起点桩号为K3+016),路线自北向南沿旧路省道S503布线,经田厂、道石村、大沙塘村、马峰村、沙田镇,终点位于沙田镇石坝土村东北侧(终点桩号为K17+000),路线全长13.984公里。2.2技术标准:2.2.1技术等级:二级公路2.2.2路基宽度:K15+170~K15+770段为过镇路段,路基宽度8.5m,其余路段路基宽度12m。2.2.3设计速度:60km/h。2.3计划工期:4个月或120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05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关键工程节点工期要求:/。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内容。(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5最高投标限价:1489.5951万元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表(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0

项目详情

S503平桂民田至沙田段公路改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49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 202 4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的函 》(桂 财工交 函〔 2024〕 32 号)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S50 3 平桂民田至沙田段公路改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批复》(贺发改基础〔 202 5 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 S503平桂民田至沙田段公路改建工程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交行审〔 202 5 9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招标文件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503平桂民田至沙田公路改建工程位于贺州市平桂区境内,项目起点位于沙田镇民田村南侧 起点桩号为 K3+016 ,路线自北向南沿旧路省道 S503 布线,经田厂、道石村、大沙塘村、马峰村、沙田镇,终点位于沙田镇石坝土村东北侧 终点桩号为 K17+000 ,路线全长 13.984公里。

2.2技术标准:

2.2.1技术等级: 级公路

2.2.2路基宽度: K15+170~K15+770段为过镇路段,路基 宽度 8.5m,其余路段路基宽度12m。

2.2.3 设计 速度 60km/h

2.3计划工期: 4个月或120 日历天,计划于 2025 0 5 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关键工程节点工期要求: /。

2.4招标范围: 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排水工程、 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内容。 (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投标限价: 1489.5951 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主要工程数量如下表( 具体 以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

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量

№1

K3+016 K17+000

13.984

路基挖土方 8377m 3 、现浇 C20混凝土边沟654m 3 C20混凝土挡土墙(含护肩墙)863m 3 、厚 20cm2.5%低剂量水泥改善大粒径碎石基层21531m 2 1.5cm厚同步沥青碎石封层22631m 2 、厚 5cmAC-20C沥青混凝土21971m 2 、厚 4cmARAC-16G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22631m 2 、厚 26cmC40混凝土面板14029m 2 、现浇 C30混凝土加固土路肩4228m 3 、圆管涵 55m、路侧波形梁钢护栏(Gr-A-2C)1492m、单柱式交通标志100块、单悬臂式交通标志26块、普通热熔标线7783m 2 、横向减速标线 1118m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 级以上(含 级)资质。如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 资质 仍在有效期内的 ,视为有效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 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意一方满足均认可):

具有在最近 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 2020年4月1日 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 建设规模 13 公里(或以上)的 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 新建或改扩建 工程施工 (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涵洞工程,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算 );或累计成功完成过 26 公里(或以上)的 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 (新建或改扩建 工程施工 ( 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涵洞工程 ,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算 )。

【注: ①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②施工业绩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相应“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合同文件、 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业主证明材料和 合法分包人业绩证明材料 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合同文件、 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业主证明材料和 合法分包人业绩证明材料 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③公路改扩建工程是指在现有公路的基础上,为提高技术等级、通行能力或改善技术指标而进行的公路建设工程。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信息 证实项目业绩为公路 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若无法证实项目业绩为公路 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 提供 项目业绩为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 业主证明 材料 ,养护、维修工程项目 不符合招标项目业绩要求。 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 分包业绩除满足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 提供 合法分包人业绩证明材料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 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相关)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 4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5 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6 投标人 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7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8 信用评价等级属 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时间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准)。 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 202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 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最新年度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执行。 按照桂交规〔 2022〕8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1日 00:00 时至2025年05月10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xggzy.gxzf.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梧州市万秀区桂林路冷水冲11号
地址:
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24楼(梧州分公司)
邮编:
543000
邮编:
543000
联系人:
韦工
联系人:
卓遥、廖榕榕、李艳兰、王晟
电话:
0774-2027181
电话:
0774-583666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JDZBWZ@163.com
网址:
网址:
http://www.gxbidding.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交易服务电话:
0771-8600403
行政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行政监督地址:
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行政监督电话:
0771-2115110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