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靖西市鹅泉河禄峒镇、新靖镇河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 项目名称: 广西靖西市鹅泉河禄峒镇新靖镇河段整治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靖西市新靖镇及禄峒镇
- 规模: 禄峒镇、新靖镇K0+000至K18+240河段,工程区河道长度18.4公里,实际治理河长11.557公里;新建护岸总长15.257公里,其中左岸8.005公里,右岸7.275公里;河道疏浚清障1.5公里,清淤量约0.45万立方米;拆除改造7座浆砌石拦河坝;沿岸设置下河码头35座、排水涵管34座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靖西市新靖镇及禄峒镇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8
项目详情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禄峒镇、新靖镇 K0+000至K18+240河段,工程区河道长度18.4公里,实际治理河长11.557公里;新建护岸总长15.257公里,其中左岸8.005公里,右岸7.275公里;河道疏浚清障1.5公里,清淤量约0.45万立方米;拆除改造7座浆砌石拦河坝;沿岸设置下河码头35座、排水涵管34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或
叁
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
2021
年~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
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从工程完工 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 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水利工程或河段治理工程或水下整治或清淤工程 ), 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书; 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 ) 。
3.4 信誉要求:
3.4.1 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2 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 3 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
//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或《信用中国(广
西)》(
http
:
//
www
.
gxcredit
.
gov
.
cn
)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④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
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
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
员、施工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
如下:
3.5.1 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
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
“专业 类别
”栏所填写的专
业为准
);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
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
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3.5.2 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
(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3.5.3 质量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
3.5.4 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 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其他要求
3.6.1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
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
当月前连续
3
个月(
如在
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
的参保
缴费凭证。
3.6.2
招标人约定:
3.6.2.1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3.6.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2.3
根据桂财采〔2022〕3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本项目
1
0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为
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附件)]。本项目所
属行业为建筑业。
3.6.2.4
投标总报价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所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能高于已公
布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控制价。
3.6.2.5
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或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询证件或材料的真伪性,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