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航运干线南宁(牛湾)至贵港3000吨级航道工程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4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西江航运干线南宁牛湾至贵港3000吨级航道工程前期工作
  • 规模: 西江航运干线南宁(牛湾)至贵港3000吨级航道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南宁港中心港区牛湾作业区(南宁五合大桥下游约250m),终点位于贵港航运枢纽,全长约228km
  • 范围: 西江航运干线南宁(牛湾)至贵港3000吨级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包括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以及必要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包括用地预审及选址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涉及桥梁的施工方案、跨河缆线达标改造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区的专项实施方案、航道水生态调查研究及评价、生态清礁及生态资源利用专题研究、智慧航道研究专题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的其他专题论证报告等前期工作
  • 概况: 西江航运干线南宁(牛湾)至贵港3000吨级航道工程(2)工程地址:南宁市、贵港市(3)建设规模:西江航运干线南宁(牛湾)至贵港3000吨级航道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南宁港中心港区牛湾作业区(南宁五合大桥下游约250m),终点位于贵港航运枢纽,全长约228km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5-18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江航运干线南宁(牛湾)至贵港 3000吨级航道工程项目 为交通运输部《水运 “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正选项目,项目业主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前期工作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江航运干线南宁(牛湾)至贵港3000吨级航道工程

2)工程地址:南宁市、贵港市

3)建设规模:西江航运干线南宁(牛湾)至贵港3000吨级航道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南宁港中心港区牛湾作业区(南宁五合大桥下游约250m),终点位于贵港航运枢纽,全长约228km。按内河3000吨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3000吨级内河船舶,兼顾5000吨级单船。

2.2 招标范围 :西江航运干线南宁(牛湾)至贵港 3000吨级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包括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以及必要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包括用地预审及选址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涉及桥梁的施工方案、跨河缆线达标改造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区的专项实施方案、航道水生态调查研究及评价、生态清礁及生态资源利用专题研究、智慧航道研究专题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的其他专题论证报告等前期工作。

2.3 成果文件交付时间:

编制总工期: 8个月。各阶段成果交付时间如下:

1 要求勘察人根据项目时间要求和工作阶段深度要求安排勘察工作,提供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求的勘察成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4个月内提交全部勘察报告。

2 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包括用地预审及选址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涉及桥梁的施工方案、跨河缆线达标改造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区的专项实施方案、航道水生态调查研究及评价、生态清礁及生态资源利用专题研究、智慧航道研究专题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的其他专题论证报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月内完成全部送审稿,报批稿在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6个月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稿。

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8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及各专题论证报告的报批稿。

2.4 质量要求:所有成果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确保相关工程项目文件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相关工程项目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以下项目:

1)一个1000吨级或以上内河航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2)一个1000吨级或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勘察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3)一个1000吨级或以上内河航道工程初步设计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3.3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类型

人数

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

1人

港口航道工程专业或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自20 1 2年1月以来担任过1项内河10 00 吨级或以上航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完成时间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为准),且担任过1项内河1000吨级或以上航道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且航道专业负责人)(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附证明材料。

航道专业负责人

1人

港口航道工程专业或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自 2012 1 月以来参与过内河 1000 吨级或以上航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完成时间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1 项内河 1000 吨级或以上航道工程初步设计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航道专业负责人,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附证明材料。

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

1人

地质、工程地质、岩土或水文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至少担任过 1 项内河 1000 吨级或以上航道工程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时间为准。附证明材料。

工程测量专业负责人

1人

工程测量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 1 项内河 1000 吨级或以上航道工程项目工程测量专业负责人,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时间为准。附证明材料。

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1人

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 1 项内河 1000 吨级或以上航道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业绩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时间为准。附证明材料。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

2)应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条件、信誉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5)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约定承担各自的工作,且应具有从事分工内容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资格和能力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7)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 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2022年 4 25 日至 2022年 4 29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xggzy.gxzf.gov.cn ),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 文件 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

2022-05-18 11:00:00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符合开标所在地域的疫情防控条件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 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 . cebpubservice .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xggzy.gxzf.gov.cn)上发布。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在规定时限内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8.招标人联系 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百花岭 6号翠竹小区综合信息楼423室

邮编: 530012   电话:0771-2115240   传真:0771-2810173/0771-2115316

电子邮箱: gxghghc@163.com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

人: 唐君

话: 0771-5590098  传  真:0771-5510830  电子邮箱:310647597@qq.com

9.招投标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0771-2115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0771-211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