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5
项目详情
| 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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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位于钦州市钦南区滨海公路金鼓江大桥南,金鼓江东侧的大榄坪作业区港口辅助岸线区域内,岸线长
493.6m,北端紧靠钦州港航标养护及应急反应综合基地,南端水域对岸为规划的港口支持系统岸线
。
(
1
)放流规模
增殖放流数量:黄鳍鲷
112万尾(含黄鳍鲷标志鱼)、真鲷112万尾(含真鲷标志鱼)、长毛对虾1000万尾、拟穴青蟹60万只、中国鲎12万只,其中,黄鳍鲷、真鲷标志鱼数量均不少于20000尾,标志鱼全长8cm以上。鱼苗规格为全长4.0厘米以上,标志鱼规格为平均全长8cm以上。虾苗规格为体长1.0厘米以上;拟穴青蟹苗规格为头胸甲宽0.6厘米以上;中国鲎苗规格为头胸甲长0.6厘米以上;上述苗种的规格鲷科鱼类合格率不得低于95%,虾类、中国鲎合格率不低于85%,其他放流种类合格率不得低于90%。
(
2
)
实施地点
本项目拟增殖放流地点:各放流种类应根据其生物习性分别选择不同放流地点,其中:七十二泾海域放流拟穴
青蟹
、虾类、鱼类、中国鲎;
具体的放流地点可与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决定
。
(
3
)招标范围
根据主管部门批复的《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渔业生态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增殖放流及宣传、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
4
)进度要求
本项目增殖放流在
2026年12月前实施完毕,经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视实际情况分批实施,具体投放时间及苗种可根据天气情况由实施单位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
(
5
)质量
标准
放流苗种选择应为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
20号)的本地种或子一代。苗种质量要求符合:
①
感观要求
鱼苗:体形匀称,体色正常,大小一致,游动活泼,无损伤,无畸形。
虾苗:大小均匀,体色正常、甲壳光洁、附肢完整、健康、无畸形、活力强。
青蟹苗:大小均匀,外壳清洁,健康强壮,活动状态良好,附肢完整无伤残,无病症,无畸形。
鲎苗:大小均匀,外壳清洁,健康强壮,活动状态良好,附肢完整无伤残,无病症,无畸形
。
②
可数指标
:
鱼类:
规格合格率
≥
9
5
%,
死亡率、
伤残率
和畸形率之和<
5%
;
虾类:
规格合格率
≥85
%,
伤残率与死亡率之和
≤5%;
青蟹:
规格合格率
≥
90%
,死亡率与伤残率之和
≤10%;
中国鲎:
规格合格率
≥85
%
,死亡率与伤残率之和
≤10%。
③
疫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573号规定的动物疫病病种不得检出。
④
药物残留: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不得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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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资质条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无
3.
3
人员要求
: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专业为港口工程类);
(
2)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专业为港口工程类);
(
3)安全负责人:1 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4
财务能力:
(
1)提供最近三个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
2)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情况。
3.
5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
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
处罚,没有处
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
西水运工程建
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
治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
罚;投标人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2)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
gov.cn
)或中
国政府采购网(
www.cgp.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
录名单。
3.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并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有关规定。
(中小微企业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
为准
)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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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5日(北京时间,下同),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24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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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
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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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异议与投诉 | |||||||||||||||||||||||||||||||||||||
|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xggzy.gxzf.gov.cn)和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thg.zcjb.com.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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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交易服务单位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 |||||||||||||||||||||||||||||||||||||
|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06;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771-2823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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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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