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金秀县头排镇
- 规模: 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408687㎡,永久建设用地面积为29634㎡,其中新建水厂厂区面积为22127㎡(厂区总建筑面积为7455.35 ; 计划工期:本项目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预定为2025年6月9日,完工日期预计为2026年9月9日,合同总工期15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金秀县头排镇、三江乡、桐木镇七建村等 ; 管路工程:输水管总长8.44km(含输水隧洞长度0.432km);配水管总长86.49km,②水厂:长约125.3m,宽约59.5m,水厂设计最高日供水量1.85万m³/d ; 依据拟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30
项目详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金秀县头排镇、三江乡、桐木镇七建村等。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
408687㎡,永久建设用地面积为29634㎡,其中新建水厂厂区面积为22127㎡(厂区总建筑面积为7455.3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管路工程:输水管总长8.44km(含输水隧洞长度0.432km);配水管总长86.49km,②水厂:长约125.3m,宽约59.5m,水厂设计最高日供水量1.85万m³/d。③大坝枢纽工程:新建混凝土重力坝1座,最大坝高33.20m,坝顶总长93.3m:坝顶宽度4.0m(含路缘石和栏杆);水库正常蓄水位379.00m,水库总库容91.4万m³。④节水灌溉工程:灌溉供水流量0.378m³/s,水库灌溉规模6550亩。
计划工期:
本项目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预定为
202
5
年
6
月
9
日,完工日期预计为
20
26
年
9
月
9
日,合同总工期
15
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范围及内容:依据拟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
水利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
(
水库枢纽或
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
)
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③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一)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总负责人由
施工
单位派出,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成员其资质等级应具有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
水利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
(
水库枢纽或
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
)
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等由施工单位派出。
(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应依法承担其法定职责范畴内的连带及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