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岸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
- 规模: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任务为防洪、航运、发电、补水压咸、灌溉等综合利用 ; 大(1)型,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和二期上游围堰为3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 ;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岸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为船闸下游引航道航下2+060.00m~航下3+248.00m、高程25.20m~43.74m之间边坡的清表、局部混凝土凿除、局部雷诺护垫拆除、铺设砂砾石垫层、安装PE排水管、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护坡及植草护坡等,以及船闸下游引航道边坡(航下4+011.94m之后)坡脚混凝土挡墙和30m高程以上坡面的混凝土板护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1
项目详情
大 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船闸下游引航道护岸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为船闸下游引航道航下 2+060.00m~航下3+248.00m、高程25.20m~43.74m之间边坡的清表、局部混凝土凿除、局部雷诺护垫拆除、铺设砂砾石垫层、安装PE排水管、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护坡及植草护坡等,以及船闸下游引航道边坡(航下4+011.94m之后)坡脚混凝土挡墙和30m高程以上坡面的混凝土板护坡 。 本工程主要工程量为 混凝土工程量 约 6506m3。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
3年(2021~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 信誉要求:
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
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
注:业绩要求为国内项目,须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及合同清单)及完工验收鉴定书。以联合体方式承包的项目业绩或专业分包项目业绩不符合要求。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若中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专职于本项目,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职务(本款中的在建工程包括在建及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
(
1)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类别为准),具
有
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
具有
中
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
3.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不符合上述
3.1~3.6款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