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段1秀峰区象山区
- 项目地址: 桂江干流漓江虞山桥至南溪河口段,漓江岔河小东江全段,桂江一级支流桃花江胜利桥至漓江汇合口河段
- 规模: 对城区段(秀峰区、象山区)堤防进行达标建设,堤防工程级别为Ⅰ级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桂江干流漓江虞山桥至南溪河口段,漓江岔河小东江全段,桂江一级支流桃花江胜利桥至漓江汇合口河段(含岔河宁远河 ; 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段1(秀峰区、象山区)施工内容,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1)漓江右岸解放桥至象鼻山堤:堤防起点位于解放桥下游侧,终点位于文昌桥左岸下游侧,堤防全长1.405公里,共分两段布置,其中桩号解0+000~解1+221(上)段堤线沿岸顶人行道布置,长1.221公里,采用移动式防洪墙的结构型式;桩号解1+221(下)~解1+405段采用将现状岸顶通透式栏杆改建为封闭式栏杆的结构型式,长0.184公里,挡水高度0.8米 ; 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段1(秀峰区、象山区)施工内容,具体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2
项目详情
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1(秀峰区、象山区)
施工内容,
包括
以下建设内容:
(
1
)漓江右岸解放桥至象鼻山堤:堤防起点位于解放桥下游侧,终点位于文昌桥左岸下游侧,堤防全长
1.405公里,共分两段布置,其中桩号解 0+000~解1+221(上)段堤线沿岸顶人行道布置,长1.221公里,采用移动式防洪墙的结构型式;桩号解1+221(下)~解1+405段采用将现状岸顶通透式栏杆改建为封闭式栏杆的结构型式,长 0.184公里,挡水高度 0.8米。
(
2
)
桃花江左岸九岗岭段:桩号桃左
1+400~桃左1+800段,桃花江左岸九岗岭段自桃花江桥至春天湖闸形成封闭,拆除原木质防洪栏板后原址重建防洪墙,长0.4公里,采用玻璃防洪墙+移动式防洪墙组合的结构型式
。
(
3)
桃花江右岸桃花新村段:桩号桃右
0+005~桃右0+355、桩号桃右0+380~桃右0+540段,桃花江右岸桃花新村段自胜利桥至赵家山形成封闭,堤线沿原栏杆布置,全长0.51公里,采用玻璃防洪墙+移动式防洪墙组合的结构型式
。
(
4
)漓江右岸安新洲堤:堤防起点位于文昌桥右岸下游侧
(接拟建的桃花江防洪闸右岸边墙),围绕安新洲一周,终点位于文昌桥右岸上游侧,总长4.00公里(其中漓江段长2.088公里,宁远河段长1.912公里),其中桩号安漓0+000~安漓0+285段堤线沿象山公园内侧人行道布置,长285米:桩号安漓0+285~安漓1+953段堤线沿象山南路、安新北路及安新南路机动车道外侧布置,长1668米;桩号安宁0+000~安宁0+851段堤线沿宁远路机动车道外侧布置,长851米;桩号安宁0+851~安宁0+930段堤线沿民主路机动车道外侧布置,长79米;桩号安宁0+930~安宁1+912和桩号安漓1+953~安漓2+088段堤线沿堤顶人行道布置,长1117米。各段堤防均采用移动式防洪墙的结构型式。
(
5
)
桃花江左岸少年宫至文昌桥段
:
(桩号桃左1+800~桃左1+920、桩号桃左2+640~桃左2+960段)桃花江左岸少年官至文昌桥段自春天湖闸至文昌桥形成封闭,堤防布置于桩号桃左1+800~桃左1+920、桩号桃左2+640~桃左2+960两段,堤线沿人行步道中间布置,长0.44公里,采用移动式防洪墙的结构型式。
(
6
)
桃花江右岸康桥半岛至南门桥段
:
(桩号桃右1+940~桃右2+020、桩号桃右2+210~桃右2+610)桃花江右岸康桥半岛至南门桥段起点位于康桥半岛,沿原防洪墙轴线及人行道布置,终点至南门桥形成封闭。其中桩号桃右1+940~桃右2+020段长80米,采用封闭式栏杆的结构型式,挡水高度0.8米:桩号桃右2+210~桃右2+610段长400米,采用玻璃防洪墙+移动式防洪墙组合的结构型式。
(
7
)
宁远河右岸南门桥至美术馆段
:
(桩号宁右0+150~宁右2+350)宁远河右岸南门桥至美术馆段起点位于南门桥,沿原有浆砌石防洪墙轴线或者人行道布置,终点至美术馆,全长1.905公里,其中南门桥至宁远桥段(桩号宁右0+150~宁右0+720)长570米,采用玻璃防洪墙+移动式防洪墙组合的结构型式:宁远桥至南溪泵站段(桩号宁右0+720~宁右0+950、桩号宁右1+245~宁右2+350)长1335米,采用移动式防洪墙的结构型式。
(
8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交通工程、临时工程
等。
(
9)
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1(秀峰区、象山区) 施工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3.1
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
,并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年(2021年~2023年)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
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
2017年5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
堤防工程级别为
Ⅰ级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水利水电工程等级依据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17) 确定。已完成的业绩以工程完(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标
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需同时附以下材料扫描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完(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需附施工合同协议书。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相关证明。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
(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2)在最近3年(开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
经理
在最近
3 年内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
(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
1)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
2)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
3)质量管理员: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6
其它要求
(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 3 个月(如在 7 月开标, 则需要提供含有 4、5、6 月或 3、4、5 月) 的参保缴费凭证。
(
2)招标人约定:
①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持有高级
或高级以上
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
“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a.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b.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c.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安全管理员不少
于
2
人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