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南溪排涝泵站电力增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南溪排涝泵站电力增容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南溪河排涝泵站
- 规模: 新建10kv户外开闭所1台、电缆直线井50座、电缆转角井11个、电缆三通井1座、电缆四通井1座、电缆中间头井6座、开闭所基础1座、电缆排管PVC-160×5mm/6472.5m、电力电缆ZC-YJV22-8.7/15kV-3×240mm2/3650m、电力电缆ZC-YJV22-8.7/15kV-3×300mm2/350m;管沟开挖回填、路面破除及恢复、绿化移植等内容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南溪河排涝泵站 ;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详细施工内容,具体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6
项目详情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详细 施工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详细 施工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持有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且同时具备
合法有效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
三
级以上(含
三
级
)
、承修类
三
级
以上(含
三
级
)
资质、承试类
三
级
以上(含
三
级
)
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
2
年~
202
4
年)
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报告
为准。(新设立的企业
只需要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当年的,则提供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财务会计报表。
)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
22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
过的
10KV或以上的配电工程
施工业绩。
注: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需附施工合同协议书。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相关证明。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
(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2)在最近3年(开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
(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
1)项目经理:
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
2)技术负责人:持有
中级
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
(
3)质量管理员
:
省级或省级以上
行政
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岗位证
书
。
(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
行政
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其它要求
(
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
2)招标人约定:
①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a.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b.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c.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②
投标人拟投入的安全管理员
不少于
1
人,持有省
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