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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设计人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3.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
2
0
年
1月1日
以来至少承担过
1个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或村庄规划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和设计或土地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或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或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或临时用地复垦或表土剥离或国土空间规划等类似项目技术服务工作,以有效的
合同协议书或经业主或业主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业绩证明
材料
等复印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即可)。
3.
3
信誉要求:
(
1)最近三年(自202
2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自202
2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交通运输部或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
4
其他要求
(
1)项目总负责人(1人):
具有土地管理相关专业或农学相关专业或林业相关专业或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2)
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12人):具有土地管理相关专业或农学相关专业或林业相关专业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
职称人员不少于
10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其他人员要求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即可)。
注:土地管理相关专业:指土地管理、土地工程与技术、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等;
农学相关专业:如农业经济等;
林业相关专业:如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植物学、生态学、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森林经理等;
水利相关专业:如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水利管理等。(以下类同)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在同标段中以
自己
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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