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项目一片区2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
- 规模: 1)来宾市兴宾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项目(桥巩镇点项目):总供水规模为7317.43m³/d,其中本次设计新增供水能力2801.84m³/d,属II型集中供水工程 ; 8789.46m³/d,其中本次设计新增溯社水厂供水能力104.71m³/d,改善溯社水厂供水能力3473m³/d,属Ⅲ型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 5075.09m³/d,其中本次设计新增供水能力3418.12m³/d,属II型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平阳镇、正龙乡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程完工验收、试运行、竣工图及结算编制、竣工验收前的预验收、工程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8
项目详情
工程建设地点: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平阳镇、正龙乡
。
工程规模:
(
1)来宾市兴宾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项目(桥巩镇点项目)
:总供水规模为
7317.43
m³
/d,其中本次设计新增供水能力2801.84
m³
/d,属II型集中供水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的内容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
2)来宾市兴宾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项目(平阳镇点项目)
:总供水规模为
8789.46m³/d,其中本次设计新增溯社水厂供水能力104.71m³/d,改善溯社水厂供水能力3473m³/d,属Ⅲ型集中供水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的内容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
3)
来宾市兴宾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项目(正龙乡点项目)
:总供水规模为
5075.09m³/d,其中本次设计新增供水能力3418.12m³/d,属II型集中供水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
详见初步设计的内容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开始工作时间预计为
2025年7月,完工日期预计2026年7月,合同总工期
365
日历日
(
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
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招标范围: 施工准备 阶段 、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程完工验收、试运行、竣工图及结算编制、竣工验收前的预验收、工程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察、
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
不能超过
4
个
,
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承担施工工作单位资质等级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或以上
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其中的成员需有
勘察、
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满足
勘察、
设计资质要求;
(
2)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质量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设计负责人、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
,
勘察负责人由勘察单位派出
。
(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