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来宾市玲马水库工程规模论证报告编制
- 项目地址: 来宾市金秀县大樟乡
- 规模: 关部门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来宾市水利局,招标人为来宾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兴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玲马水库拟建坝址以上集雨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6.5m³/s,拟建规模为大(二)型水库工程,匡算工程总投资56亿
- 范围: 编制来宾市玲马水库工程规模论证报告,协助招标人报审直至项目列入国家规划或取得立项等允许建设文件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30
项目详情
工程建设地点:
来宾市
金秀县大樟乡
。
工程规模:
玲马水库拟建坝址以上集雨面积约
200平方公里
,多年平均流量
6.
5
m³/s,
拟建规模为大(二)型水库工程,匡算工程总投资
56亿
。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0
日,具体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
0日内提交工程规模论证报告;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咨询
)后
30日内按照审查(
咨询
)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
编制来宾市玲马水库工程规模论证报告
,
协助招标人
报审直至项目列入国家规划或取得立项等允许建设文件。
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水库枢纽、
灌溉排涝
、
引调水
)专业
甲级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服务
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各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应具有: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水库枢纽、
灌溉排涝
、
引调水
)专业
甲级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勘察单位资质等级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各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需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
3)联合体牵头人需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
主要
设计任务的单位。
(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6)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7)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以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人员、设备、资金、技术、业绩、信誉等资料,均应视为联合体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