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绕城路滨江西路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范围: 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绕城路、滨江西路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内容
- 概况: 该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对绕城路约2.5公里、滨江路两江沿岸约3公里进行绿化、照明、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城区约8000㎡口袋公园绿化、照明、生态停车位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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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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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绕城路、滨江西路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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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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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487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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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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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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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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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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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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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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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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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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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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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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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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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绕城路、滨江西路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建筑照明、照明提升、桥梁照明、构筑物照明、道路照明、老旧屋面改造、栏杆刷漆、挡土墙工程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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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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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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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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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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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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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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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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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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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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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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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桂林威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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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名单:桂林市都庞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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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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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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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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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威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市都庞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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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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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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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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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8251.8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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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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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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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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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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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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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翠玲
(注册
编号:桂
245212200418)
;
身份证号:
45232319
******
4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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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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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芳芳
(证
书编号:桂建安
C3(2024)0008879)
;
身份证号:
45032719
*******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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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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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
兴安县红军长征湘江战役中央纵队界首渡江遗址公园建设项目
2.
永宁州城城墙保护利用设施
3.
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中心广场片区标段4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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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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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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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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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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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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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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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1370.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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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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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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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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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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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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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亦
(注册编号:桂245070802514
)
;
身份证号:
45092219
******
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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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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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静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4)0005579)
;
身份证号:
45250119
******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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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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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玉林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2.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生态修复搬迁安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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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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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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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城乡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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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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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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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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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6
059.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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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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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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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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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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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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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洪
(注册编号:桂245121332097)
;
身份证号:
45232319
*******
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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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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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芳
(证书编号:桂建安C3
(2014)0015375)
;
身份证号:
45232319
*******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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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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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2022年全州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
全州湘江战役渡口遗址群保护展示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I标段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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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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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北山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清单项无计量单位。
【
B1.14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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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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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http://zbtb.gxi.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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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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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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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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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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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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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425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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