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鹿寨县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江口乡水碾村、导江乡温村村、佛子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2025年鹿寨县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江口乡水碾村导江乡温村村佛子村
- 项目地址: 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
- 规模: 项目区总面积2123.47亩,新增建设1305.69亩,改造提升817.78亩
- 范围: 本项目涉及的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项目详情
2025
年鹿寨县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江口乡水碾村、导江乡温村村、佛子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
标段名称
|
2025年鹿寨县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江口乡水碾村、导江乡温村村、佛子村)
|
标段编号
|
E4502002821022061001
|
|||
|
招标人
|
鹿寨县港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建设单位
|
鹿寨县港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区总面积
2123.47亩,新增建设1305.69亩,改造提升817.78亩。其中水田面积1638.51亩,旱地面积484.96亩;涉及基本农田面积2123.47亩,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1074.93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小型拦水坝2座,田间灌溉渠道防渗衬砌24条共8631米;涵管12座,人行盖板75座,机械盖板33座,分水闸50扇。
(二)田间道路工程:机耕路16条共6425米;错车台7座,回车台3座,下田坡道5座,漫水涵1座,排水涵管16座
(三)其他工程:项目公示牌1座,项目标识预制瓷砖284块。
|
|||||
|
开标时间
|
202
5
年
8
月
12
日
|
开标地点
|
鹿寨第
一
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
5
年
8
月
1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
5
年
8
月
18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龙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龙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6503021.08元
|
|||||
|
工期
|
12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苏好权
(注册编号:桂
245242400410
;身份证号:
420111
********
4134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玲
(专职安全员证书号:桂水安
C20200000031
;身份证号:
452223
********
006X)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鸿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6527396.79 元
|
|||||
|
工期
|
12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张冬梅
(注册编号:
桂
245121227739
;身份证号:
450211
********
054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家玲
(专职安全员证书号:桂水安
C202100001
84
;身份证号:
450512
********
0542)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展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6495587.33元
|
|||||
|
工期
|
12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韦小艳
(注册编号:桂
245171863701
;身份证号:
452226
********
27
63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永婷
(专职安全员证书号:桂水安
C202300002
63
;身份证号:
452226
********
302X)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l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68232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