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纵24路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4185001
|
|
招标人
|
南宁铁路枢纽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南宁铁路枢纽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实施长度共654.156米,共分为两段。其中,第一段起点接现状衡阳西路,终点止于规划火车站地下车库出入通道1,实施范围为K0+011.716~K0+323.825、K0+404.527~K0+628 ,实施长度535.582米,红线宽度16米;第二段起点接现状中华路,终点止于规划8号路及规划火车站地下车库出入通道2,实施范围为SK0+017.578~ SK0+136.152,实施长度118.574米,红线宽度24米。项目衔接南宁站改扩建地下车库两个出入通道处分别设置有地下通道,地下通道总长度29.176米,总面积为285.9248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16日
|
开标地点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0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7759916.04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项目经理
|
刘卿(注册编号:桂1452014201505642,身份证号:4522**********42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勇成(身份证号:4525**********0012);
黄凤雪(身份证号:4507**********644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昆仑大道南侧GC2009-31地块周边市政道路3号路施工。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7545621.86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项目经理
|
李剑(注册编号:赣1362015201510591,身份证号:3604**********00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倞(身份证号:3601**********2239);
刘昆(身份证号:3601**********173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西海域片区正本清源工程;
(2)仙女湖钟山峡大桥。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7528396.01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项目经理
|
任光柱(注册编号:川1512018201903550,身份证号:1424**********12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海燕(身份证号:5107**********4305);
于金(身份证号:5107**********21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平安桥路(丽水路-拱康路)。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