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张黄镇洋水村委集体经济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2025年张黄镇洋水村委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5年张黄镇洋水村委集体经济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7002846007163001
|
||||||
|
招标人
|
浦北县张黄镇人民政府
|
||||||||
|
建设单位
|
浦北县张黄镇人民政府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
2025年张黄镇洋水村委集体经济项目。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947.69㎡,占地面积324.07㎡,地上7层,建筑高度34.8米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7月30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北县总工会三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7
月
31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8
月
5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4589495.47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方泉源
(注册编号:
桂
245090912371
;身份证号:
4521**********1818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艳珍(
身份证号:
4507
**********
7225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光大钦州悦湖云邸项目
33号楼主体工程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349356.76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刘伟
(注册编号:
桂
245121224058
;身份证号:
4525
**********
0714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敏艳
(身份证号:
4503
**********
1221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广西欣阳年生产及修复建筑铝合金模板48万㎡生产项目(一期)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浦建设广西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783420.69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冯璋愉
(注册编号:
桂
245121330425
;身份证号:
4507
**********
463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宋传军
(身份证号:
4507
**********
465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因
:
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备注
:
如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资格审查的评审内容按打分制给予对应分值,无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
0分,但不做否决投标处理。】
:
补充说明
: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编制人没有签字,只有盖专用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钦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浦北)、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浦北县人民政府网、广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浦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8215906、8219033
|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