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项目名称: 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规模: 拟对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进行停车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计划建设800个充电车位。初步规划于停车泊位建设489座充电桩,其中120kW直流一体化双枪充电桩311个,覆盖622个充电车位;60kW直流一体化单枪充电桩54个,覆盖54个充电车位;30kW直流一体化单枪充电桩66个,覆盖66个充电车位;7kW交流单枪充电桩58个,覆盖58个充电车位。并在部分建设地点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车棚1044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2088kW。有偿使用权价格最终以有偿使用者中标价格为准,具体实施模式、年限、回报机制等以经确认的实施方案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标段(包)名称: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html中标(成交)结果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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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
| 标段(包)名称 | 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
| 公告名称 | 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中标结果公告 | ||
| 招标人 |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
| 中标人 | 中标价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负责人 |
| 广东梅州平远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总价(元):85012345 |
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3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3年(即从签订本项目有偿使用协议之日起后三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20年。 | 本项目未要求 |
| 中标日期 | 2024-10-12 19:00: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