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施工(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5-12-18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 项目名称: 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施工
  • 规模: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大道南侧、三塘村西侧,为新建的合作区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配套市政道路。本项目建设目标为2条规划路,规划道路性质为支路。其中A1号路呈东西向,道路长约313m,红线宽度15.5m,双向三车道;B1号路呈南北向,道路长约123m,红线宽度15m,双向二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软基处理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绿化工程及管线迁改工程等。具体
  • 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2024年7月20日之前获得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且在有效期内,备案业务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具有商事主体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珠海市(区)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行业 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建造师(2024年7月20日之前获得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且在有效期内))和具有(近三年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业绩(业绩要求: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及竣(完)工报告(证明)(或临时接收笔录或使用准照或实际竣工证明),或政府部门公证的业绩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律师公证的业绩资料扫描件。)(港澳专业人士适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本项目非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家。■其它事项:1.内地投标人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缴纳社保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港澳投标人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及竣(完)工报告(证明)(或临时接收笔录或使用准照或实际竣工证明),或政府部门公证的业绩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律师公证的业绩资料。业绩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作为完成项目的负责人内容,仅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人士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扫描件。2.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具体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内地项目负责人适用)3.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内地项目负责人适用)4.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内地项目负责人适用)5.港澳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内有关内容执行。港澳企业及专业人士认可规定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施工(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施工(第二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400-04-01-336489
投资项目名称 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
招标项目名称 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施工(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施工(第二次)
公示名称 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市政道路施工(第二次)中标公示
招标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中标人 广东光中盛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15416230.83 元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项目负责人 冯文轩
中标日期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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