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格芳邻花园项目5-8号楼室内精装修设计(第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兴格芳邻花园项目58号楼室内精装修设计
- 规模: 工程概况:兴格芳邻花园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金瀚路南侧、金鹏路西侧,用地面积23354.56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5923.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群体由8栋16/17层住宅塔楼组成,项目共14个单元、6种户型。地上建筑面积50893.84平方米,塔楼首层架空;地下由1层地下室组成,建筑面积15029.67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是兴格芳邻花园项目5-8号楼室内精装修设计,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为27228.88平方米,建安费约为30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兴格芳邻花园项目5-8号楼室内精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样板间、户内及公区的平面方案设计、效果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机电设计、协调设计深化、工程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增减设计范围及内容,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不得以此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具体
- 范围: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相关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其它事项:(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参保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以上或者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乙级资信或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乙级资信或以上或者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格芳邻花园项目5-8号楼室内精装修设计(第三次)
标段(包)名称:兴格芳邻花园项目5-8号楼室内精装修设计(第三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111-440404-04-01-739796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兴格芳邻花园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兴格芳邻花园项目5-8号楼室内精装修设计(第三次) | ||
| 标段(包)名称 | 兴格芳邻花园项目5-8号楼室内精装修设计(第三次) | ||
| 公示名称 | 兴格芳邻花园项目5-8号楼室内精装修设计(第三次)中标公示 | ||
| 招标人 | 珠海兴格西部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珠海华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中标人 | 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中标价 | 800001.49 元 | ||
| 工期(交货期)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项目负责人 | 王成 |
| 中标日期 | 2025年12月29日 | ||